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淄博时空讯 为了确保中秋节月饼质量安全,进一步规范月饼包装,抵制奢华之风,淄博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周村分局,按照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《关于开展月饼质量安全和过度包装专项执法检查的紧急通知》要求,组织做好辖区月饼质量安全和过度包装的专项执法检查。
开展对辖区内月饼生产经营单位的全面检查,宾馆、饭店和洒楼等大量生产月饼的单位也纳入本次检查范围。检查内容:月饼生产企业是否无证生产,小作坊是否签订承诺书;月饼是否符合产品质量安全要求,食品添加剂是否超范围、超限量使用,是否使用非食品添加剂,是否使用回收和变质馅料加工月饼;是否严格执行《月饼》(GB19855-2005)国家标准关于产品包装的相关规定,是否存在过度包装、非法搭售其它商品的行为;产品标识是否符合《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》(GB7718-2004)等国家强制性标准;委托加工是否备案,被委托方是否具备月饼生产资质,委托加工的产品标识标注是否符合要求。
在组织开展对辖区内月饼生产经营单位的全面检查的同时,严格按照《食品卫生法》、《产品质量法》、《标准化法》、《国务院关于加强信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》等法律法规要求查处投影售假冒伪劣月饼和过度包装违法行为,遏制过度包装和非法搭售其他商品等不正之风。对宾馆、饭店和酒楼等大量生产月饼的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经营单位,限在经营场所范围内销售,发现在经营场所范围外销售的,按无证生产查处;对委托加工生产但却不符合委托加工相关规定的,依法查处;对无证无照或证照不全的月饼生产加工场点,要登记造册,并书面报告当地政府,及时移交工商等部门依法取缔。对使用回收和变质馅料加工月饼、掺杂掺假、以次充好以及违法使用添加剂的,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从快处罚,吊销已取得的许可证,已售出的产品,一律责令召回。对产品包装违反《月饼》(GB19855-2005)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的,责令整改,依法查处。拒不整改的,列入“黑名单”,并在新闻媒体曝光。对伪造产地、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、伪造质量标识等违法行为,责令停止生产销售,依法从重处罚。已获生产许可证的企业,依照有在程序吊销生产许可证。
目前,执法人员已对11余家月饼生产企业和近8家宾馆、商场进行执法检查,除发现个别生产企业未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外,大部分能够保证质量安全。在检查中发现,在配料和成份完全相同的月饼,由于包装不同,其售价悬殊多的在30 元以上,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。(记者 初俊凤 通讯员 苏桂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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